各會計從業資格證持證人員:
根據《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73號)、《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實施辦法》(粵財會〔2013〕50號)等有關規定,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6年定期換證制度。
我市現定于2015年開始對2013年7月1日前發放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換發新證的工作。為保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有效性,請依時進行換證,換證不應晚于2019年7月1日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換證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,具體事宜由各會計管理機構負責。請各會計從業人員合理安排換證時間,避免集中換證。詳情可登陸瀏覽各會計管理機構的相關公告,或電話咨詢各會計管理機構。
各級會計管理機構換證公告網址及咨詢電話一覽表